澎湃新闻 综合报道
1月6日,浪莎发文向郎朗吉娜道歉,表示“在与于贵方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将不详尽的内容对外公开披露,相关内容发布后便引致诸多的误会”。
此前报道
郎朗吉娜275万代言一日游?
1月4日晚间,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浪莎股份,600137.SH)披露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内衣”)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燊文化”)及艺人郎朗、吉娜(Gina Alice)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此前报道)
就在该公告发布前一日,浪莎股份刚刚公告称,郎朗、吉娜夫妻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1月5日,浪莎股份证券事务代表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取消合同是因为“(合同的)有些条款发生变更,合同暂时取消”。
据中证报5日报道,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对此,浪莎股份证代表示,“可能是有这个变化,具体情况会再公告。”
浪莎股份1月3日晚间披露的公告显示,近日与亿燊文化及艺人郎朗、吉娜(Gina Alice)签订了《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公司广告产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产品、吉娜郎朗代言产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产品,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浪莎内衣需支付乙方形象代言费用共计为含税275万元。
本期高级编辑 周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