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抢婚?
抢劫婚产生于原始时代,是指某一氏族部落的男子或女子,用抢掠的入 式,从另一部落得到女子或男子,来做自己的配偶。但由于种种原因,抢劫 婚伴随着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形成多种变异形式,至今仍有遗留。抢劫婚按照被抢对象,可分为劫夫和劫妻两种类型。劫夫型,即女子 抢劫男子成婚。
这种类型源于对偶婚的妻方居住阶段。对偶婚早期实行母权 制,女子不出嫁,男子不聘娶。婚姻形式是走访婚,夜间男子到女子家过 夜,第二天清晨返回自己的家族。发生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属于不同的氏 族,经济上没有任何来注。如某一方不愿进行交往,婚姻关系随时可以解 除。
随着经济的发展,母系氏族进入繁荣阶段,妇女开始要求暂时的或长久 的只同一个男子缔结婚姻,走访婚演变成从妻居,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便出 现了妇女抢劫男子成婚的风俗,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当时的男子还不愿离 开自己的家族到妻子家长期居住。根据现存的民族学材料,在人类发展史 上,劫夫型抢劫婚同劫妻型抢劫婚相比,形成几率比较少,流行群体不是很 普遍。
经过人类学家的实地调查,非洲地区的一些原始部落,在20世纪初, 还存在着劫夫型抢劫婚。在我国,劫夫型抢劫婚仅存于保留从妻居习俗的布 朗族中,被称为“偷女婿”。劫妻型,即男子抢夺女子成婚。劫妻型抢劫婚源起于群婚向对偶婚的转 变期。在蒙昧时代末期到野蛮时代初期,群婚开始向对偶婚转变。
这时的婚 姻制度是氏族外群婚。因为是群婚,男女比例是多少都无所谓。随着婚姻级 别的提高,对偶婚逐渐取代群婚。对偶婚这种婚姻形态,需要女子长时间内 单独委身于一个男子,不能与其他男人发生性关系。这样一来,有的部落女 子少于男子的矛盾便突现出来。
男人为了得到女人,满足自己的欲望,不得 不到别的部落去抢劫妻子。抢劫婚就这样出现了。文明时代的抢劫婚有原生型和变异型的差别。原生型抢劫婚事先不征求 对方意见,看准目标后即使用暴力手段,强制对方与自己成婚;有时根本没有固定目标,碰上谁算谁。这种形态多见于仍处在原始社会或刚踏入阶级社 会的部族中。
变异型已失去原生的意义,掺人了阶级的、经济的和宗教的因素,内容 和形式都发生了实质性变异。变异型有以下几种:男女双方商定抢婚。青年男女相恋遭到父母反对,或男方家庭贫困无力 支付聘金,或女方父母悔约将女儿另许他人。面对这种情况,男女双方共同 密商,约定好时间和地点,让男方去抢婚。
女方父母若发现女儿被抢,自然 会奋力阻拦。一旦抢婚成功,女方父母则只好默认,当然,也有至死不认亲 生女儿的。抢婚成为是娶亲的一种仪式。社会进步使抢劫婚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但 它作为一种文化演变成别具风格的娶亲仪式。有的民族男女缔结婚姻时,各 种程序都和汉族差不多,可在迎娶这个环节上,仍采用抢婚方式。
但男方的 抢劫和女方的呼救都是假装的,只是一种娱乐方式。抢劫婚的某种遗迹。抢劫婚的最大变异是只留下某种象征性遗迹。有些 学者认为,婚礼在黄昏时举行与抢劫婚有关。因为要想劫掠女子,必须趁女 家不备,以昏时最为方便。现在某些地区流行的夜婚,便是掠夺婚的一种残 余风俗。
夜间举行婚礼的习俗,不同程度地保留在我国的许多少数民族中, 其中以满族最为典型。满族从古代到近现代,从宫廷到民间,都奉行夜婚制 度。末代皇帝溥仪的完婚大典是在夜间举行的,皇后婉容的凤舆在凌晨三时 被迎到皇宫。抢婚习俗在我国古代相当普遍地流行于各民族。
现代文明的建立,从根 本上消除了抢婚习俗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