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裴矩的佞于隋而诤与唐?

怎么看待裴矩的佞于隋而诤与唐?

历史之变翻云覆雨。

在时光银河的洗练之下,人若星子,闪耀一时而迅疾陨落者有之,黯然无闻而骤然绽放者有之。

亦有极个别的一种人,他们似乎拥有一种超凡的“生存智慧”,总能在朝代更替凶险不已的“职场风云”中游刃有余,在历史之潮汹涌澎湃的剧烈变动中随形就势,在历史的天空中,留下诡异而耐人寻味的背影。

比如,隋唐之际的一代名臣——裴矩。

01

家变,他从血泪世事中悟通生存之道

裴矩生于有“华丽血时代”之称的南北朝之际,山西闻喜人。

幼年裴矩,既贵且苦。贵在他是河东望族之后,祖父两辈在北魏北齐朝均为高官,苦在幼而丧怙,在叔父裴让之家寄人篱下。

裴矩自小聪颖好学,勤勉励志。

倘若天下承平,他必定会走上一条当时世家大族子弟通行的宦海坦途。

然而,叔父裴让之刚正不阿,在北齐清河郡守任内,处死民愤极大的贪官石转贵、孙舍兴等人,触怒权贵而遭诬陷,最终惨死。

这一飞来横祸,极大的刺激了裴矩,也为他种下了“但不犯人”的性格之种。

裴矩初登历史舞台,是在北齐担任一些类似司州兵曹从事之类的小官。

他命运的转折点,发生在北周灭北齐之后,此时,他傍上了一棵“大树”,成为时任定州总管杨坚的幕僚,颇受倚重。

很快,杨坚成为北周丞相,进而在开皇元年(581年)篡周建隋,史称隋文帝。裴矩升任给事郎,主管内史省事务,官职虽然仍不算太大,但可以与闻枢机,地位日重。

开皇八年(588年),隋文帝任命晋王杨广挂帅伐陈,裴矩任帅府记室伴行。灭陈之役,也成为裴矩与杨广的首次合作,为后来的荒唐君臣关系埋下伏笔。

能力出众的裴矩,很快迎来人生的第一个高光时刻。

开皇十年(590年),裴矩受命巡抚岭南。他还没出发,高智慧、汪文进等人便在江南反叛,吴越之地一时烽烟四起。文人出身裴矩行至南康无法前行,就地召集拼凑了数千人,会同朝廷平叛大军,先后在大庾岭、原长岭等地击破叛军,斩杀叛将,并一直打到南海之远,进而安抚岭南二十余州,为隋朝安定南方立下大功,隋文帝激赞不已,裴矩旋升任民部侍郎。

而后,裴矩从南及北,开始在“外交”领域充分显露才华。

面对强大一时的北方突厥,裴矩充分运用“离间分化”之策略,先让都蓝可汗与妻子大义公主内讧,然后鼓动都蓝可汗、达头可汗、启民可汗等三位突厥首领互相攻击,彼此削弱,隋军坐收渔利一举击败突厥,成功平定北方。

裴矩再升尚书左丞。

02

隋亡,他是至奸至佞的元凶推手之一

隋炀帝杨广继位后,裴矩又受命转战经略西域。

经过数年不辞艰辛的实地考察,裴矩对西域的山川地理,人文风俗了然于胸,写成《西域图记》三篇献于皇帝,隋炀帝大喜,擢升他为民部尚书、黄门侍郎等职。

此时的裴矩,开始了一边做事,一边“做人”。他敏锐察觉到,隋炀帝杨广其人好大喜功,便不断投其所好,谄媚逢迎。

大业四年(608年),裴矩挑动北方少数民族铁勒与吐谷浑交恶,吐谷浑兵败向隋求援,隋借援助之名大举进军西域,逼迫吐谷浑南迁,其原有的一半领土,南北二千余里皆被划入隋朝版图,其范围东起青海湖东岸,西至塔里木盆地,北起库鲁克塔格山脉,南至昆仑山脉。

大业五年(609年),特别喜欢东游西逛的隋炀帝突发奇想,欲巡黄河以西地区。裴矩看到机会来了,派人游说高昌王麹伯雅与伊吾吐屯设等人,一番威逼利诱,使其遣使入朝示好。三月,炀帝西巡到达张掖附近的燕支山(汉代匈奴人曾在霍去病的攻击下哀叹:失我燕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而此时,裴矩已经搞了一个巨大的“面子工程”在等着他。

高昌、伊吾等西域二十七国国主披金挂银、身着锦缎亲自侧身路旁大礼迎候,一路上香烛之烟四起,鼓乐歌舞喧天。当地的老百姓也被强行组织起来,穿着节日盛装跟随观看,而人流涌动车马相接,欢迎队伍竟绵延十余里……隋炀帝果然对此盛景十分受用,再进封裴矩为银青光禄大夫。

裴矩食髓知味,决定搞一次更大的“形象工程”让隋炀帝再高兴一次.

第二年,也即大业六年(610年),隋炀帝巡行东都洛阳。

裴矩以"蛮夷朝贡者多"为由,将洛阳的主干大街变成了巨大的露天舞台,召集胡汉四方演艺人员上万人,展开各种表演项目,“声闻数十里,自昏达旦”,官员百姓们如同过节一样,盛装出行,任意观看。更为夸张的是,在洛阳的主要商业区,树都用绸缎包裹装饰起来,还搭起了巨大的帷帐,里面摆满了珍馐美酒,对前来朝觐的蛮人一律盛情款待,白吃白喝,分文不收。蕃民当然赞曰中原是神仙之地,可在这番奢靡浪费背后,尚有无数生民食不果腹衣不遮体。

而裴矩自然又得到隋炀帝的赞赏。

南、北、西都平定的差不多了,裴矩又把眼睛瞄向东方。

裴矩人生最大的污点,就是三番五次鼓动隋炀帝穷兵黩武,东征高句丽。这也直接导致了隋朝的灭亡,《资治通鉴》言:“卒令中国疲弊以至于亡,皆矩之唱(倡)导也。”

大业七年(611年),隋炀帝亲征高句丽,隋朝倾国之力,调百万大军以及数百万后勤补给人员大举东进,然在辽东遭到痛击,尸横遍野,大败而归。

大业九年(613年),隋炀帝再次亲征,就在辽东城将下之际,后院起火,杨玄感反叛,隋军只好回兵平叛,东征再度功败垂成。

大业十年(614年),已接近疯癫的隋炀帝三度亲征,高句丽此时也是疲惫不堪,就假装投降,隋炀帝赶紧借坡下驴,草草收兵。

经历了这三次大折腾,大隋已被彻底掏空。《隋书·食货志》说:"天下死于役而家伤于财……疆场之所倾败,劳敝之所殂殒,虽复太半不归,……良家之子,多赴于边陲,分离哭泣之声,连响于州县。老弱耕稼,不足以救饥馁,妇工纺绩,不足以赡资装……乡亭绝其烟火,人相啖食,十而四五。

大业十二年(616年),裴矩随隋炀帝前往江都(扬州),此时,已是天下大乱,民变四起。但炀帝骄奢淫逸无半点收敛,裴矩只是逢迎取悦,不敢有所谏诤。

义宁元年(617年),李渊在太原起兵反隋。当时,跟随隋炀帝在扬州的骁果军思家心切,纷纷逃离江都。这时,又是裴矩出了个馊主意,将江都寡妇和未嫁女子配给士卒“恣欲”,连尼姑道姑等皆不能幸免。

武德元年(618年),宇文化及发动江都之变,弑杀隋炀帝,裴矩亦被擒,但因当初为骁果娶妇之举而幸免,还在宇文化及篡位建立许国后,被授为尚书右仆射、光禄大夫,并封蔡国公。

武德二年(619年),宇文化及兵败被杀,裴矩又被窦建德所俘。竟也受礼遇,为吏部尚书。

武德四年(621年),窦建德在虎牢关之战中被李世民生擒。裴矩又降唐,被拜为太子李建成的左庶子,后改任太子詹事。

至此,裴矩已身历北齐、北周、隋、许(宇文化及)、夏(窦建德)、唐六朝,期间刀兵四起,政权更迭,物是人非,杀戮频仍,而裴矩却始终以其柔软的身段自保无虞,且备受重用,实乃史上罕闻!

03

唐兴,他在忠直勤恳的赫赫名臣之列

入唐之后,已然70多岁高龄的裴矩再次令人惊愕的实现”华丽转身。

这位给隋炀帝出尽了坏主意的裴公,竟然成了大唐初年有名的忠直干才,在很多重要的历史关头,都有他的身影。

武德八年(625年),备受东突厥倾轧的西突厥统叶护可汗派人入唐请求和亲。唐高祖因其远隔苍茫而犹豫难断。对突厥形势了如指掌的裴矩劝谏:现在突厥东强西弱,我们应远交近攻。答应与西突厥和亲,就可以有力牵制东突厥的颉利可汗,后徐图之。高祖深以为是。

武德九年(626年),祸起萧墙。秦王李世民突然发动著名的“玄武门之变”,闪击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作为“太子派”重要成员的裴矩,值此生死关头,再次神奇的“选对了边”,迅速倒向李世民的“秦王派”。太子、齐王被杀后,二人的余党数千人退守东宫,欲做殊死一搏,裴矩受命前往劝说,竟令太子派残党土崩瓦解,为李世民上位立下大功。

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后,裴矩继续备受重用,被任命为民部尚书,此时,裴矩已经年近八十,但是依然宵衣旰食,勤政不已,深得信任。

更为重要的是,裴矩察言观色的能力一点没有因为身体的衰老而衰退,他很快发现,唐太宗和隋炀帝最大的不同就是,他想当明君,自然喜欢诤臣(至少做出的姿态是这样的),于是,裴矩开始了他的又一次“角色反转”。

唐初官场腐败严重,令唐太宗非常头疼,竟想出了“钓鱼执法”的下策。他暗中派人以财物行贿试探官员,结果刑部的一个官员没禁住诱惑收了一批绢。唐太宗大怒要杀这个官员。皇帝在气头上,没人敢说话,此时,裴矩据理力争:官员贪腐,自然该杀,可陛下以财货诱之,令其犯错,这不符合圣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训诫。一番话,竟然说动了李世民,唐太宗还召集朝廷百官褒奖他“裴矩遂能廷折,不肯面从。每事如此,天下何忧不治!”

于是,裴矩又成了和魏征齐名的诤臣!

而这,也是裴矩最后的辉煌了。

不久的贞观元年(627年),裴矩病逝,时年80岁。

从南北朝到隋唐之际的历史风烟里一路走来,究竟应该怎么评价裴矩呢?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对他的评价比较中性:佞于隋而忠于唐,其实不是他变了,而是因为皇帝品行不一样,皇帝的喜好就像华表,而臣子就像华表的影子,影子的形状,取决于华表。

而《新唐书》的作者之一,曾写出“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宋祁则对他评价很低,“裴矩,其奸足以亡隋,其知反以佐唐,何哉?惟奸人多才能,与时而成败也。妖禽孽狐,当昼则伏自如,得夜乃为之祥。

而曾与其同朝为官的御史孙伏伽曾言辞激烈的弹劾时任民部尚书的裴矩“苟钓虚名,不知救恤百姓”。

这位孙伏伽不但是国史可考的第一位状元,而且曾经拽着唐太宗的马缰死谏,是个真正的“硬骨头”。

总体而言,裴矩的历史形象复杂多变难以定论。

但就中国古代知识分子最为看重的气节而言,似有所亏。

也正因此,同为所谓“诤臣”,魏征死后谥号“文贞”,而裴矩死后谥号“敬”,虽然都是嘉词,但在中国意蕴深刻委婉的谥号表意体系中,还是有很微妙的不同深意。

更有意思的是,现代人也会拿这位传奇人物来开开玩笑,在黄易著名的武侠小说《大唐双龙传》中,裴矩竟成了魔门第一高手石之轩的化身。这则趣闻,也为后人对他的评价留下了一个看似荒诞实则颇有意味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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