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杀》会不会被告侵犯版权?

《误杀》会不会被告侵犯版权?

不会。

因为《误杀》好像是专门购买的版权。

知道很多年前,香港的《无间道》被美国电影界购买了版权。

当时觉得还挺骄傲的,美国人也来中国找故事。

谁知道,没过几年,中国也开始去国外买故事。

而且,是印度。

美国和中国的电影差距,应该说远远大于中国电影和印度电音的距离。

甚至,可以反过来说,中国电影在国内热闹,

因为人多,因为人才多,因为钱多,电影产业规模可能比印度大不少,

但是,在国际上,在国际影坛,中国电影和印度电影比,似乎还有明显距离。

这样看,从印度买个电影故事,也属于正常。

《误杀》不错,改编的也不错,更为精炼,更为集中,

也可以说,更吸引人。

更重要的是,改编后《误杀》获得的11亿票房,是个奇迹。

远远超过了原片的市场效益。

从电影市场来看,我们是成功的。

从电影编剧和电影前途来看,有一点点可悲。

我们的人数,我们的人才,我们的文学,我们的电影,

居然缺乏好的故事,好的剧本,好的结构。

需要从印度进口。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至此呢?

有没有人想过?有没有人知道原因?有没有人想过办法?

有没有人想到过办法?

编剧的待遇,编剧的地位,编剧的体制,编剧与文学的关系,

电影界和文学界的关系,电影人和小说人的关系,等等,

主要是没有人来认真对待,如果是,总会有改观。

到外面去买剧本,本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但是,归根结底,有些问题需要我们自己来解决。

偶尔去买一两个,也算不错。

前些年连张艺谋这样的,都去买《三枪》那样的烂本子,

结果伤了自己,也伤了中国电影一下子。

最主要的,还是伤了中国电影人的心。

回头来看,《误杀》的故事还是不错的,有梗,有扣,

有悬疑,有责任,有人情人性,有逻辑的迷宫审美,

加上演员的真情演绎,的确对得起过十亿的票房。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陈冲的表演可圈可点。

一直在演,一直在线,一直在努力,一直在尝试,一直在试图突破,

一个少年成名的艺术家,居然如此,其他人就没有任何不去努力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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