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打黑英雄”单果潍涉黑案生变 律师调阅证据遭拒

青岛“打黑英雄”单果潍涉黑案生变 律师调阅证据遭拒

  原标题:青岛“打黑英雄”涉黑案第六次开庭,法院调取证据遭检方拒绝


单果潍

  山东青岛“打黑英雄”单果潍涉黑案再生变故。

  12月21日,单果潍辩护律师王誓华告诉澎湃新闻,他已经收到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22日继续公开开庭审理单果潍案的通知,但因其无法调阅单果潍的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他将拒绝参加此次庭审。

  2010年9月,青岛最大的黑社会组织头目聂磊被抓时,时任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局长的单果潍是抓捕行动的指挥者之一。两年后的2012年5月,当时已经担任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的单果潍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贪污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三项罪名起诉。

  起诉书称,2004年至2012年,单果潍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75万余元。

  检方还指控,2007年下半年,聂磊安排人送给单果潍一个罐状青铜器,请求单果潍帮助其同伙刘峰国撤销网上通缉并办理取保候审。

  自今年8月27日一审第一次开庭审理以来,单果潍案经历了五次庭审。王誓华告诉澎湃新闻,上次庭审因公诉人拒不提交同步录音录像和侦查阶段检察机关自行排除的非法证据及相关证言而休庭。“庭后法院再次公函调取,公诉人拒不提交,辩方不能进行阅看,严重侵犯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护权。”王誓华说。

  王誓华申请调阅的证据共有40项,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移送了其中的7项。但王誓华一直要求调阅的关键证据——同步录音录像、侦查阶段检察机关自行排除的非法证据,被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不属于证明本案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等理由驳回。此外,还有16项被法院认为没有必要。

  王誓华认为,公诉机关在收到法院的调取证据公函后,仍然拒绝履行法定移送义务,“是在违法办案,更是在蔑视司法审判权威”。他称,辩护人不能依法阅看、复制全部的同步录音录像,变相剥夺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部分辩护权。

  这已是王誓华第二次要求调取相关证据了。在单果潍案第一次开庭前,他也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申请,检方则拒绝提供。

  在上次庭审时,单果潍当庭读了自己写的万言书,称聂磊集团的保护伞另有其人,自己遭遇聂磊保护伞的陷害。在万言书中,单还称自己遭到检方的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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